关于节假日期间廉洁过节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19年09月06日
各部门:
教师节、中秋节、国庆节将至,为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、市有关规定,防止节假日期间出现收受礼品礼金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违规行为,严防节日不正之风,进一步打造清正廉洁、文明节俭的校园文化环境,经学院党委同意,学院纪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强化宣传教育,增强廉洁过节意识
教师节、中秋节、国庆节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“八项规定”和《准则》的重要节点,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起本部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,以身作则、严于律己,率先垂范,带头模范执行各项规定要求,把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和作风建设的有关要求真正落到实处。通过校园网、微信等方式,加大宣传力度,及早入手、提前预警,引导本部门党员干部及教职工坚决抵制各种歪风邪气。
二、严明各项纪律,认真执行廉洁自律规定
1、严禁教师收受礼品礼金及学生、家长宴请等;
2、严禁用公款购买和赠送月饼等节礼;
3、严禁公款吃喝、公款旅游、公车私用;
4、严禁借节日之机滥发津贴、补贴、奖金、实物;
5、严禁借节日之机大操大办婚丧喜庆,借机敛财;
6、严禁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、健身活动;
7、严禁举办各类没有实质性内容的节日庆典及联欢活动;
8、严禁违反规定以各种方式收送“红包”、有价证券、支付凭证和土特产品;
9、严禁酒后驾车;
三、加强监督检查,严肃追究责任
学院纪委将加大执纪问责力度,对有令不行、有禁不止、顶风违纪者,发现一起、查处一起,通报一起,从严从重追责,确保节假日期间风清气正。
举报电话:85911190
举报邮箱:hjsjjjc@126.com
中共哈尔滨技师学院(劳动技师学院)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9月6日